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
参加我市职称评审
符合相应条件的
还将额外享受以下三条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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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技术人员
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申报和评审范围:
《关于开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通知》(淄人社字〔2019〕112号)规定:
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和其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批准的独资、合资、民营、私营、个体等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工作满1年以上,并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只要符合有关申报条件,均可通过绿色通道参加职称评审,评审通过取得全市统一的职称证书。
申报条件:
(一)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理工类专业,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或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2、大学专科学历,理工类专业,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5年或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
(二)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学位,理工类专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2、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理工类专业,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或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
3、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理工类专业,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或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0年。
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20〕13号文件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72号)精神,在我市职称评审权限和范围内,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对于是否具有下一级职称不作要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按照《淄博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淄人社发〔2018〕46号)界定。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秀青年人才一般不超过35周岁。
正高级职称补贴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人才金政37条):
本市范围内,企业培养和从市外全职引进,以及事业单位从市外全职引进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一次性给予人才10万元支持。